“生產設備允許使用但不得轉移,所得部分收益用于清償工人工資。”2024年8月,黑龍江省嫩江市人民法院堅持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一要二統三抓實”工作思路,在辦理某面粉企業破產案件時,創新采用柔性司法舉措,成功實現企業生存與工人權益保障的“雙贏”效果。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指出,“法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并對執行改革相關工作作了部署。近年來,嫩江市人民法院持續深化“集約分段分流”執行改革效能,主動融入市域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以“執前活封、執中和解、執后修復”全鏈條執行組合拳,護企業保民生,繪就了法治護航區域高質量發展的生動圖景。
執前活封,讓資產“活”起來
“感謝法院讓我繼續養著這批山羊啊,現在活羊不值錢,如果全賣了我就沒活路了,就更沒法還錢了!”
原來,養殖戶李某因經營不善拖欠飼料供應商57萬元,雖達成分期還款協議,還有20萬元未還,供應商無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后,執行法官在距離市區100公里外的養殖場找到了李某,并對其養殖的500余只羊進行清點、標記。但當時活羊出售價格比較低,如全部扣押,可能導致死亡、減產等情況發生。嫩江市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兼顧申請執行人權益與被執行人生活,迅速組織雙方當面調解,最終允許李某繼續經營養殖場,其銷售產生的收益定期存入法院監管賬戶用于分期還款,促成雙方再次達成和解。
嫩江市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實地清點羊只數量
“執行工作不能簡單地一‘封’了之。我們得充分考慮當事人的實際情況,靈活用好執行方法。這樣不僅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又為被執行人保留一條‘生命線’,讓他們能夠繼續經營,逐步清償債務。”嫩江市人民法院執行局負責人袁春風說道。
2023年3月,嫩江一家房地產開發企業因資金鏈斷裂,無力支付合作方工程款和供應商貨款,被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深入調查后發現,若機械拍賣,變現周期長,價值將大打折扣,甚至導致項目爛尾,企業喪失最后“造血”能力,已購房業主的權益也將難以實現,債權人能收回的款項極其有限。
為扭轉“項目爛尾、企業垮臺”局面,執行法官突破傳統“死封”模式,允許企業銷售,監管售房款,優先償還本案債務,并解封對應房屋,確保購房者順利辦理過戶,實現多方共贏局面。
從“死資產”到“活水源”,嫩江市人民法院大膽創新,制定了詳細的資產監管方案,明確監管人員職責,定期對“活封”資產進行檢查評估,防止資產被惡意轉移或損毀。同時,建立執行當事人溝通機制,及時協調解決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執行工作公開透明、公正高效。
自2023年1月,推行“執前活封”舉措以來,嫩江市人民法院在涉農、涉民生、涉企業執行案件中累計運用該模式處理資產35件次,涉及金額3200萬元,案件執結平均用時縮短58天,當事人滿意度提升至100%。
執中和解,讓企業“轉”起來
“廠子關了,設備賣了,跟著我們一路風里雨里熬過來的工人們該咋辦,都拖家帶口的,我們是真不想走到破產拍賣那一步,只要機器轉起來了,礦挖開了,我肯定一分一分地把錢還清!”前往企業了解情況的執行法官管延輝剛進門,企業負責人和員工們一窩蜂地將他圍住。
2024年6月,嫩江市某礦石公司因債務糾紛被申請強制執行,該企業因前期辦理礦石開采資質、設備升級等投入巨大,后又遭遇礦石市場價格波動,最終陷入資金周轉困境,無力清償債務,面臨破產。
管延輝受理后,第一時間全面摸排情況,發現礦石公司雖有債務壓力,但礦石資源儲備可觀,生產設備先進,且員工隊伍穩定、生產經驗豐富,具備恢復正常經營的潛力,如若拍賣,企業將血本無歸,實在可惜。
嫩江市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在被執行企業評估采礦設備
按照常規程序,拍賣資產確實是清償債務最簡單的辦法,但如果一拍了之,工人如何安置?拍賣后能否真正抵償欠款?地方經濟是否會受影響?一系列的棘手問題定會如春筍般冒出。
執行法官轉變工作思路,多次主動與申請執行人溝通,擺事實、講道理,說明企業持續經營對雙方的長期利好。經多輪協商,雙方達成和解:申請執行人接手企業員工與廠房,保障企業復工復產。如今,企業生產漸入正軌,礦石產量穩步增長,經營收入也越來越好。
看著熟悉的廠房機器重新運轉,員工們感慨:“能繼續在這兒干活掙錢,心里踏實多了!”
“一定不能損害企業投資建廠的信心,執行必須堅持善意文明執法原則,在依法保障申請執行人權益的前提下,想辦法實現‘活水養魚’,讓被執行企業恢復生產,把執行工作在服務大局、保障民生權益上做實、做好。”嫩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長肖健說道。
嫩江市人民法院還設立企業法律風險防控工作室,定期為企業提供法律培訓和風險評估,幫助企業規范合同管理、勞動用工等行為。同時,還構建了府院聯動機制,加強與政府部門、行業協會的溝通協作,共同解決企業發展中的難點、堵點問題,形成優化營商環境的強大合力,實現可持續發展。
2024年,法院協助企業解決合同糾紛等法律問題32項,推動涉訴、涉執案件調解成功率升至65%,涉企案件辦理周期縮短30%,有效強化企業法律風險防控,助力營商環境持續優化。
近年來,嫩江市人民法院堅持“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打造“驛法融商”司法助企品牌,推出“菜單式”服務計劃,為市域28家重點企業提供20項助企舉措及“點單式”法律咨詢。建立了企業司法服務綠色通道,對涉企案件實行快立、快審、快執機制,縮短辦案周期,降低企業訴訟成本。2024年以來,已成功執結各類涉企案件249件,執行到位標的額達8000余萬元,對轄區內經營企業通過柔性執行手段化解糾紛189件,為企業釋放流動資金620余萬元,為區域經濟穩定發展注入強勁司法動力。
執后修復,讓民心“暖”起來
“感謝嫩江市人民法院幫我進行了信用修復,現在能貸款,我就有錢種地,也能還上錢養活自己,我是真不想當‘老賴’啊!”滿都呼淺村的合作社農戶郭某激動地說道。
兩年前,為擴大種植規模,郭某承包千余畝地,并與某農機公司簽訂34萬元農機購置合同。但因連續暴雨、莊稼減產、農產品市場波動,郭某資金鏈斷裂,未及時履行還款義務,被告上法庭。2023年6月,郭某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執行法官第一時間聯系郭某,發現其踏實肯干,且能夠積極配合,經過一上午的溝通,債權人愿意做出延期還款的讓步,嫩江市人民法院依法解除了郭某失信限高措施,幫助其向銀行成功貸款10萬元。
如今,郭某用這筆貸款購買了種子、化肥等農資,重新投入農業生產。他種植的農作物喜獲豐收,不僅如期償還了債務,家庭生活也恢復了正常。
2023年以來,嫩江市人民法院持續優化司法服務,突破傳統執行思路,創新推出屏蔽失信信息、刪除失信記錄、隨案發放《信用懲戒預警告知書》等方式,采取“失信寬限期”、分期履行、靈活付款、案款監管等“放水養魚”方式,減輕對被執行人權益特別是基本生存權利的影響。
嫩江市人民法院還建立了信用修復跟蹤回訪制度,定期對信用修復后的被執行人進行回訪,了解其生產經營和履行義務情況,及時提供法律指導和幫助。同時,加強與金融機構的溝通協作,為信用修復后的被執行人提供融資便利,促進其恢復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2025年年初,嫩江市某民營企業因受復雜市場環境的沖擊,資金周轉陷入嚴重困難,暫時無力償還債務。嫩江市人民法院在執行過程中,敏銳地察覺到該企業的市場潛力和強烈的信用修復意愿。法院依法對其采取了信用修復措施,并積極奔走協調,促使金融機構為其提供25萬元貸款支持。
企業迅速利用這筆資金,及時調整經營策略,優化生產流程,逐漸恢復了正常的生產經營。不僅按時足額償還了債務,還創造了更多的就業機會,為地方經濟的穩定發展作出了有力的貢獻。
2024年以來,嫩江市人民法院發出《自動履行證明書》《信用懲戒預告知書》470余份,為法人及其他組織信用修復41件次,為自然人信用修復425件次,對暫時困難企業暫緩納入失信名單28次,避免“辦一個案子、垮一家企業”,為后續執行工作提供有效保障。
“近年來,嫩江市人民法院創新打造的‘五集六段三分流’執行改革模式,在機制設計上賦予社會治理功能,將善意文明的執行理念貫穿其中,在執行各環節化解糾紛,釋放司法效能,以實際行動助力營造更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嫩江市人民法院院長閆永恒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