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么長時間了,要不是法官的耐心堅持,咱們不大可能坐下來心平氣和地商量解決這件事情。”6月27日,在海南海口海事法院博鰲法庭法官的努力下,一起船員勞務合同糾紛案件最終以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調解結案。這起案件成功調解,得益于博鰲法庭探索打造的“法庭+地方政府+地方司法+海岸警察+漁政中心+漁民協會”的“六調聯動”解紛機制。
6月27日,在海口海事法院博鰲法庭法官的努力下,一起案件調解結案后當事人握手言和。記者陳敏攝
“快辦”幫船員拿到欠薪
據了解,2023年12月起,船東黃某雇傭吳某到其名下漁船負責網師工作,雙方沒有訂立勞務合同,只是口頭約定報酬為每個月2.4萬元。一次工作中,吳某因起網機纜繩斷開,導致大腿受傷后離職。至此,吳某一共在黃某的船上工作了17天,按約定應獲得勞務報酬1.36萬元。但是到今年5月,黃某一直拖欠吳某的勞務報酬。近日,無奈的吳某起訴至博鰲法庭。
立案后,為及時維護船員合法權益,博鰲法庭迅速啟動涉海涉漁案件“快辦”機制,將案件移送至潭門鎮海事司法服務中心開展先行調解。
調解之初,當潭門鎮海事司法服務中心調解員陳姍姍了解具體情況時,雙方當事人就互倒“苦水”。吳某表示自己2年來為了討要工資費盡周折。黃某稱對方討要的數額跟實際不符。
“在熟悉案件具體情況,并了解雙方當事人需求后,我和法庭工作人員各自分開勸說當事人,耐心為其反復釋法說理,并分析其中利弊,最終黃某鑒于對方在自己的船上工作時受過傷,表示可以做出一定讓步。”陳姍姍告訴記者,在法院見證下,黃某通過銀行轉賬當場付清拖欠吳某的全部勞務報酬。
“多虧了你們的幫助,我終于拿到錢了。”拿到勞務報酬的吳某激動不已,向參與調解的工作人員連連致謝。
“六調聯動”快速解紛
據介紹,自2023年5月以來,海口海事法院博鰲法庭以黨建品牌為引領,聯合瓊海多部門共同建立起潭門鎮海事司法服務中心,探索打造出具有海事特色的“法庭+地方政府+地方司法+海岸警察+漁政中心+漁民協會”的“六調聯動”解紛機制。
“法庭為潭門海事中心提供全方位的糾紛調解指導,與各成員單位共同打造潭門海事中心‘1+3+7三步工作法’。”海口海事法院博鰲法庭副庭長胡春妮介紹,博鰲法庭法官牽頭與各成員單位指派的資深調解員、人大代表等聯動調處糾紛,第一步以行業調解為主,第二步以行政調解為主,第三步以司法調解為主,力爭在7天內化解矛盾,做到“小紛快解、大紛精解、難紛聯解”。
據悉,截至6月25日,潭門鎮海事司法服務中心依托“六調聯動”機制,按照“1+3+7三步工作法”,成功調處涉海涉漁矛盾糾紛78件,最大限度地做到矛盾糾紛早預防、早發現、早控制。(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