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一筆85萬元的轉賬到賬提示,讓某鋼結構公司負責人王某長舒一口氣。這場從秋到夏、橫跨八個月的工程款拉鋸戰,終于在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四師昭蘇墾區人民法院的調解下畫上句號。
秋:160萬工程款成“羅生門”,賬戶一凍誰也不讓步
故事要從2024年秋天講起,一天下午,某鋼結構公司負責人王某來到昭蘇墾區人民法院訴訟服務大廳,表示其給某建設公司蓋的糧庫已經完工了,但是對方一直拖著160萬的尾款不給,要求起訴對方返還工程款并辦理財產保全。

劉法官看著手上的卷宗材料,以為這只是一起簡單的工程款拖欠案件,結果到了開庭那天,雙方一見面就火藥味十足。
“王總下手夠快的啊,也不打聲招呼就凍了我們公司賬戶!”
“袁老板,你按時把工程款給我們結算了,我們也不會這么大費周章”
開庭時,面對原告某鋼結構公司要求支付工程款的主張,被告某建設公司提出原告的工程存在瑕疵,雙方也尚未對工程組織驗收,于是劉法官無奈只能休庭組織雙方先行對工程進行驗收。
冬:一場公平與效率的賽跑,就案辦案VS實質解紛
2024年12月的昭蘇,冷得能哈出冰碴子,氣溫驟降到-20℃,74團的糧庫早被大雪封了門,屋頂積滿厚雪。劉法官帶著雙方對著圖紙一點點測量驗收:糧庫中的圈梁數量不足,防火涂料厚度確實不夠,屋頂防水層也被積雪蓋得嚴嚴實實,根本看不清。

根據現有的驗收結果,原告確實存在未按圖施工的情況,按照法律規定可以駁回原告訴訟請求,但是考慮到原告確實實際施工且已花費較多的訴訟成本,就案辦案不利于矛盾的實際化解,于是劉法官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由某鋼結構公司按照維修方案先行返工,讓工程達到圖紙要求。
春:造價鑒定再起波瀾,30萬差額成新坎
原告按照方案維修完畢后,被告又對維修結果提出質疑,于是法院啟動鑒定程序,對糧庫的主體結構質量和返工造價進行鑒定。可等鑒定報告出來,新問題又冒了頭:雙方提交的工程總造價清單,赫然差了30萬!6月25日二次開庭,這30萬成了繞不過去的坎。

午休時間,別人吃飯休息,劉法官卻抱著清單趴在桌上逐行核對,密密麻麻的筆記寫滿了紙。“找到了!”她突然抬頭,原來雙方對幾項維修材料的計價方式出現偏差。當天下午,劉法官拿出個“折中方案”:扣除已付的錢和實際維修費,被告公司再付85萬。
這話一出,兩邊都沉默了。幾秒后,鋼結構公司負責人先開了口:“行,我們認!”被告公司也點了頭:“就按法官說的來。”調解書當場出具,凍結的賬戶也跟著解了封。
夏:解封次日到賬,8個月糾紛終破冰
6月26日,執行局剛解除賬戶凍結,被告公司就把85萬轉了過去。鋼結構公司負責人拿著到賬截圖,一個勁兒感慨:“法官不光幫我們跑現場、盯鑒定,連調解都替我們省了不少事!”被告公司也服氣:“現場勘驗讓事實說話,這結果我們認。”

從秋到夏,8個月的拉扯,沒有強制執行,沒有怨聲載道,反倒讓兩家企業都松了口氣。昭蘇墾區法院的法官們心里清楚:涉企糾紛哪是“判了就行”?守住法律底線的同時,多跑點路、多費點心,讓公平來得更實在些,這才是司法該有的溫度與力度。